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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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后对方是不存在着上诉的,因为对于不予批准逮捕这样的一种决定的话,实际上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对此不服的话,是可以提出异议的。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况之下的话,人民检察院是需要说明情况的。
不予批捕后对方上诉会怎样?
不予批捕后对方是不存在着上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捕后可以变更罪名吗?
逮捕之后可以更改罪名。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
审判阶段的更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见,人民法院享有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
法院变更罪名指控权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相吻合时,直接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依相应法条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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