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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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对社会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追求这种结果;3.侵犯的客体是治安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是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怎样构成介绍卖淫罪?
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介绍卖淫是指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促使卖淫嫖娼行为得以顺利进行。就介绍卖淫罪而言,介绍行为是否达到了定罪所需要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卖淫嫖娼双方在接受行为人引荐、撮合之后,是否达成了卖淫嫖娼的一致意向。
司法实务中,无关是否发生性行为,只需证明介绍卖淫行为发生且符合定罪标准即可认定介绍卖淫罪。
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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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猥亵罪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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