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没有用,因为任何的不就措施都不能掩盖【诈骗】犯罪的实施,但是积极偿还诈骗款,属于认罪认罚情节,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适当考虑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诈骗资金处理方式如下:
1、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财产及其果实,权属明确的,应当送还被害人,
2、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财产及其果实总额的比例发还给被害人,
3、如果可以确定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果实不属于已查明的受害人,但不能发给未查明的受害人的,依法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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