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拘留一定是在有证据的支持下,才进行的。所以公安机关拘人,一定有证据指向该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
(1)正在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的。
(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
(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
(5)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6)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逃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其中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
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嫌疑人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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