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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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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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债券需要符合以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等。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第三人对债权的侵害构成要件是什么?
第三人对债权的侵害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侵权行为人仅限于第三人
第三人侵害债权行为的主体指的是侵害行为人必须是债的关系以外的其他人。这里所称的“第三人”是与债权债务的内部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债的交集”的民事主体,是真正的债的关系以外的人。
2、第三人的过错形态为故意
第三人在主观上有违背善良风俗加害于他人的故意。所谓故意,指行为人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并且意欲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仅是为自己的利益而非以加害他人为目的,那么此行为与现代商业社会中的“善良风俗”也并无抵触,相反应该成为这个“效率至上、崇尚竞争”的社会所鼓励的行为。
债权相对来说缺乏公示性,第三人一般并不知道债权的存在,所以,如果过失也可成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反而会限制行为人的活动自由,妨碍自由竞争的开展。
3、有损害债权的结果
侵权行为的成立须以发生现实的损害。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受有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若绝无损害亦无赔偿之可言,对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也不例外。
4、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是因为第三人行为而受到影响,即应当认定债权未受到任何损害,也就谈不上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不符合民法的公平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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