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投诉主要是针对培训机构的具体违法行为,向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并要求处理。
1、教育培训合同,受教育者或参与者属于消费者,相关问题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拒绝退款,直接向教育局反映(取得办学许可证一般处理;教育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局不一定管理,可考虑工商局)
3、虚假宣传,一般属于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权范围。
4、无证办学,一般教育机构由教育局管理,职业教育类别也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5、不开发票、私人账户收款、偷税漏税,由当地税务局管理。
6、也有很多消费者会找新闻媒体曝光,这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
投诉的效果因地而异、因人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