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购买知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道的情况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证书、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服务内容、规格、费用。
(2)自由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商品的品种、服务及其提供商应有足够的选手空间,二是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有权自由选择而不受强制。
(3)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时享有购买权,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个人、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获得质量保证的权利、价格合理、准确计量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赔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人身服务、财产损害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
(6)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即时消费者有权监督商品和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
(7)接受被保护的权利。即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俗话说,买不卖,所以消费者的利益往往受到非法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保护,市场经济可以健康发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