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每次退款都有不同的原因,根据不同的原因处理问题,只要买方的退款过程正确,卖方无需在线确认退款,系统就会自动退款给买方。
(2)买方在网上申请退款,卖方不同意退款操作。虽然买方在网上申请退款退货操作,但买方疏忽未在线上传快递订单号,或卖方拒绝退款退货操作,建议买方提醒卖方同意退款按钮,买方上传快递订单号,等待退款金额。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卖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的约定进行退货,或者要求卖家更换、修理。没有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
第二十五条,卖家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以下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其他与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