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一般先调解,即经济纠纷发生后,买卖双方平静地坐下来协商处理。违约方通过陈述事实和推理,让对方了解是非,了解违约的原因。必要时,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消除分歧。
2、调解不成的,再仲裁。这种方法适用于双方在订立合同或争议发生后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不能仲裁的,也可以采取司法途径。当事人起草起诉状,准备有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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