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求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标准。查明事实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审判内容和要求。除了当事人的自我报告外,查明事实更直观、更客观地反映了证据。因此,提交证据、有效、有效的整理和提交尤为重要。
那么民事诉讼证据目录怎么写?可以参考以下: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日期的户籍信息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类型、数量和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状况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公证书、代书、录音或者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以及附份以上证人材料;
(五)养育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关系的继子女,应当提供养育、出生证明和养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遗弃继承权的遗弃书及有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证明自己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
(八)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劳动能力不足、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要求更多被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九)医院关于继承人怀孕的证明;
(十)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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