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音频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律证据的类型之一。
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音频证据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所以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音频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规定:
一方提出下列证据,另一方提出质疑但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本条款明确限制了视听资料,首先要求是“合法取得”所以,在对方不知道的时候,如果对方不同意,取得的证据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司法实践中,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分析:
1.在面对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秘密记录双方沟通过程中获得的视觉证据,一般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2.如果用于他人住所,办公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觉证据,一般认为不合法取得,无效。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