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当事人约定退款后不退款的,不退款是违法的。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损失赔偿等。
“无理由退货”合法吗?
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使用被赋予的东西“后悔权”,不喜欢自己买的商品,在7天的冷静期退货。
因为这不是产品质量问题,退货原因不在商家,所以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如果商品有缺陷、缺陷等质量问题,属于退货原因,应按三包规定退货,退货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这一规定是从保护交易双方的共同权益出发的。消费者有一个冷静期,可以退还不满意的商品。但是,如果由此产生的新资费由经营者承担,无疑会增加经营者的压力。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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