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绝对占主导地位。法律是关于法律事实的,而不是客观事实的。换句话说,客观上需要用相关证据来证明发生了什么。民事诉讼本质上是利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证据是打开胜诉之门的关键。
《审判中心意见》第二条明确了证据判断的四项原则:
一、无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
二、公安法办案,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判决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使用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确定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四、量刑证据有利于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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