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卖卡首先是违法的,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如果真的没有参与诈骗,那么就不必承担诈骗的刑事责任。关于卖卡的犯罪情节就在于是否参与实施了诈骗。
卖卡可能涉嫌以下三种罪名:
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知道他人使用信息网络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妨碍国家信用卡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三、窃取、收购、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
窃取、收购、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购、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行为,客观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交换他人信用卡信息,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账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由发卡银行在申请表、领用合约等契约性文件中事先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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