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解雇都不能基于性别、宗教、政治观点、罢工、工会活动和种族原因,否则将被视为对员工的歧视和对员工权利的侵犯。所有因个人原因而解雇的原因都必须以可证明的严重事实为基础,而不是以个人印象和主观判断为准。
企业应根据事件的后果和影响进行具体分析,考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实际责任。解雇应该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解决方案。因个人原因解雇不需要证明员工的过错,不称职,经常缺席可以成为解除工作合同的理由,但是无故缺席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疏忽和工作错误应视为简单过错,企业不得以此为由解雇员工。
那么开除员工后的赔偿是怎样的呢?
1、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