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一般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一般情况下,一旦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拆迁双方应全面履行,自然不能因为不想签署.后悔等原因随意解除协议。
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示一方应当采取胁迫措施.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发现欺诈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他人违反真实意图的拆迁协议无效。
合同签订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
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却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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