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扰乱单位秩序的人会处罚款或者处罚款!
如何界定扰乱单位秩序?
l.扰乱单位秩序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侵犯这种行为的对象是社会秩序,具体指机关.团体工作秩序、企业工作秩序.机构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秩序。
侵犯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为人往往试图通过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故,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发泄不满。
2.扰乱单位秩序的客观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尚未造成严重损失。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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