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打官司就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打官司打到哪里算打完了呢?
首先,先来了解一下打官司的流程:
1)首先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需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为单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单位基本登记资料;
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包括当事人的自然情况、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及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
3)准备就绪后,向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的话会给付款通知书,然后用付款通知书支付诉讼费用;
4)支付费用后,案件已正式受理,法院将安排日期,并将开庭日期、时间、地点和法官写在传票上;
5)到了开庭时间,原、被告应准时到庭。法官的书记员将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审判阶段。
6)开庭后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必须在15天内提出上诉,即二审。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7)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不主动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履行判决的,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来进行责任追究。
所以一个官司到了判决阶段,且被告不上诉的,官司就算打完了。如果被告不服判决在15天内上诉,案子就进入了二审阶段,那么到了二审判决阶段,且被告不再上诉的,官司就打完了。被告仍然不服的,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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