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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相信这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问题。及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机动车保险条款》将机动车辆保险分为两种: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从性质上讲,车辆损失险属于典型的交通工具保险,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二者有较大区别。
1、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因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致车辆损坏,保险公司(保险人)按规定给予赔偿。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必须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机动车辆险的投保人,必须是对机动车辆具有保险利益的人。通常是指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租用人以及代管人等。
2、第三者责任险:是指投保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毁损,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与车辆损失险不同,它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所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无形财产保险。
看完以上内容应该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已经知晓了吧,关于本问题及法网还给大家带来了更多相关知识,如三者险跟车损险有什么不同以及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限为多久,相信大家还是感兴趣的吧,那么下面就继续来了解一番吧。
二、三者险跟车损险有什么不同
1、车辆损失险主要针对于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坏
2、第三者责任险是针对投保人使用保险车辆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这两种保险有严格的区别,但均不包括驾驶员本身的保险。
温馨建议:
为了能够得到完整的经济保障,应尽可能将两种险种一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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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限为多久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①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②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③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④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如果对认定不服,应尽早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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