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仲裁的一种方式。在劳动仲裁中,录音作为证据材料之一,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携带有关证据材料,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取有关证据材料。调取证据材料,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当事人在劳动仲裁中可以自行携带录音作为证据材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因此,录音作为证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在劳动仲裁中,录音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录音必须是当事人自行制作的,而非第三方制作的;
录音必须是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制作的,不能事后制作;
录音必须是真实的,不能经过篡改或者编辑;
录音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总之,在劳动仲裁中,录音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当事人在制作录音时应当注意录音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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