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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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加班所获得的加班费,不需要计算在最低工资里面,在我国,实行的是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超过8小时应当按照加班计算工资,如果员工在工作日加班,可以获得1.5倍的工资。
加班费算不算在最低工资里面?
加班费、特种作业津贴和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所给予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费等其他奖金福利。加班工资不应当计算在基本工资里面,因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是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的特殊情形,加班费不是法定劳动时间的报酬。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算是不合法的。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所在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的加班工资含不含原有的工资?
员工的加班费包括当日工资,是公司给予的补偿。根据《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是包含当天的工资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按日常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这里的三倍是指法定节假日加班当天实际得到的工资数额为三倍,即平日100元,三倍加班工资为300元。
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组成注意什么?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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