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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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期内法律保护的规定包括单位不得安排处于经期的职员从事低温、冷水等的作业,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且单位不得以职员处于产假期间无法正常工作等的原因,将尚处于产假期间的职员开除。
女职工特殊期内法律保护的规定是怎样的?
1、女职工特殊期内法律保护的规定如下
《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特殊期包括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4、《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规定:女职工在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第二级)以上的作业。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会承担什么责任?
1、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等的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如果法人涉嫌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直接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话,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区分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以谁的名义实施,是以组织机构的名义实施还是以个人的名义实施,但这并非区分的唯一条件;
(2)由谁授权,由组织机构授权还是由未经组织机构授权;
(3)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如果超出授权范围为一定的行为,非为职务行为;
(4)获益归属于谁,民事行为皆有目的,在商事体的活动中,必有利益的归属,如果利益归属 于组织机构,那么应为职务行为,如果归属于个人,则为个人行为。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嘛?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一般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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