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仲裁的公告期限是30天,正常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公告的,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没有办法给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的,仲裁机构才会公告送达。在仲裁庭办案的过程中,实际上很少用公告送达这种方式。
劳动仲裁公告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五十一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在广州劳动仲裁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在广州劳动仲裁咨询律师收费标准不是法定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劳动仲裁费的收取原则有哪些?
1、低廉原则。此原则是指劳动仲裁费用较一般诉讼费用更低廉的原则。事实上,仲裁费的实际收费确实比法院的要低。
2、预交原则。此原则是指仲裁费用应在仲裁立案时由申诉人一方预交的原则。
3、败诉方或无益方承担仲裁费用的原则。此原则是指劳动仲裁费用由劳动败诉方或无益的仲裁行为者承担仲裁费用。
4、比例承担原则。此原则适用于仲裁结果中无显明胜诉方的案例,也就是说,部分败诉承担部分仲裁费用。以仲裁调解结案的案件按双方协商的比例承担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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