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员工可以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供在单位工作时的工作证、单位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单位的员工名册,也可以认定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可以用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是,实践中一些不法企业为了便于逃避责任,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为企业提供劳动,并接受企业的管理,法律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双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并能够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就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员工入职怎样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与劳动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
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劳务外包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务外包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两者之间在主体、关系、关系稳定性、待遇等核心问题上是有所区别的。劳务外包就是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外包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可以规避用人的风险,简化工作的流程,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以及避免劳动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外包则是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外包给第三方机构。从而来规避劳动关系产生的风险。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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