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按照法律的规定,离职者着急要离职,没有强制性的手段,但是法律也规定了,离职者要离职,不需要企业的同意,只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递交《离职告知书》,告知单位自己将于什么时候离职就行,然后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做好工作的交接,到了30天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
如果公司还是不同意离职的,可以向劳动委员仲裁会申请仲裁。
如果自己实在是着急离职,想要快点办理离职的,还是要找领导或者人事部门沟通,告知自己现在的情况与需求,希望能得到对方的理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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