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欠债四千不还会坐牢吗?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其实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欠债四千元以上不还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履行赡养、扶养、抚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意味着,如果欠债四千元以上不还,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此外,《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债务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欠债不还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总之,欠债不还是不合法的行为,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我们应该珍惜信用,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欠债不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2.《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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