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债权未清偿前离婚时如何分割,离婚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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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权未清偿前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债权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如果是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中离婚多久不承担债务
这个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欠的债务,这种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至于具体多久不用偿还主要考虑的是诉讼时效而不是夫妻之间是否还存在夫妻关系,如果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当然就不必偿还了。第二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这类债务的归还时间首先也应当遵守诉讼时效的规定,此外根据最新的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一方所欠的债务,在另一方没有在欠款凭证上签字或事后追认的情况下,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笔欠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否则,没有借款的一方不用在离婚后还承担还款的责任。第三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即非法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替借款方偿还。这时,即便是刚刚离婚,也没有必要替对方偿还此笔债务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临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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