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注意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是实施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债权人不能提出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必须在起诉前收集能够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另外,要注意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对方可能已经超过举证期限,不予质证。
同时,为了保证未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其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债务人自己的权利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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