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以及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程序。
4、使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相当的现金。
5、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相当的动产或者房地产。担保人应当提交实物购买发票作为担保、产权证明和其他证明实物所有权的材料。担保期间,担保人仍可继续使用实物作为担保,但担保人必须向人民法院书面保证,在保全期间,不得转让实物作为担保、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使用担保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保证人单位公章。保证书中应明确保证事项和保证金额。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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