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一、申请条件:
1.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年度有效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会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原则上要求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有两年以上的结算业务往来。
3.承兑申请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有真实性.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4.与信用社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5.信用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6.我社必须有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50%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同时,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担保,即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排除保证金后的余额)。
二、办理要求:
1.最低保证金缴存不少于50%;
2.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全额保证金除外);
4.出票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银行承兑汇票金额5‰一次性向出票人收取承兑费;
6.银行承兑汇票由县级联社根据短期贷款单笔.单户余额权限统一审批。超过权限的,应当向办事处或者省联社报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