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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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做担保借出去的钱不还,可先与借款人及担保人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
朋友做担保借出去的钱不还怎么办
第一步:确认担保类型。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同的担保类型,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和顺序有所不同。
第二步:与借款人和担保人沟通协商。友好协商可以尝试让借款人尽快还款,同时告知担保人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通过沟通,了解借款人不还款的原因,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
第三步:保留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
第四步: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般保证,需要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五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获得了胜诉判决,但借款人和担保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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