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帮朋友做担保,朋友钱不还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之后可向朋友追偿。可先尝试与朋友沟通协商还款事宜,若朋友仍不还款,债权人可能会起诉担保人,担保人需积极应对诉讼,承担责任后再通过合法途径向朋友追讨。
帮朋友做担保的钱不还怎么办
一、确定担保类型: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债权人需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要先明确自己属于哪种担保类型。
二、与朋友沟通协商:发现朋友不还钱后,应及时与朋友取得联系,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如果朋友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可以与朋友共同制定一个还款计划,督促朋友按照计划还款。同时,也向朋友说明自己作为担保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让朋友重视还款问题。
三、应对债权人主张:若朋友未能还款,债权人可能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此时,担保人要保持冷静,了解债权人的诉求和依据。如果债权人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要求承担责任,担保人应积极配合。若债权人的要求不合理,例如超出担保范围等,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行使追偿权:当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可以先与朋友友好协商让其偿还自己代偿的款项,若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担保合同、还款凭证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代偿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