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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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学生朋友借的钱不还时,可先尝试与对方友好沟通,让其还钱;若沟通无果,可告知双方家长,由家长协商解决;若金额较大且情况复杂,可考虑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
小学生朋友借我的钱不还怎么办
考虑到借款双方均为小学生,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处理这类借款纠纷时,要以平和、合理的方式解决。第一步,与借款的小学生进行友好沟通。毕竟双方是朋友关系,也许对方只是忘记还钱。以友善的态度提醒对方,让其回忆起借款一事,并约定还钱的时间。第二步,如果与借款的小学生沟通后没有效果,就需要告知双方的家长。家长是小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处理孩子的事务。向自己的家长说明事情的经过,由家长联系对方家长,双方家长进行协商。家长之间可以心平气和地交流,明确借款的事实和金额,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督促借款孩子还钱。第三步,若借款金额较大且经过家长协商仍无法解决问题,可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老师在学校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老师可以分别找双方了解事情的经过,对借款的小学生进行教育,让其认识到借钱还钱是正确的行为。同时,老师也可以引导双方以正确的方式处理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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