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借出去的钱对方表示不还,可通过协商、调解、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方式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出去的钱说不还了怎么办
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也许对方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通过协商达成新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方式等细节。这既能维护双方的关系,又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找双方都信任的人,如共同的朋友、亲属等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会对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和借款金额等事实。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措施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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