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欠债不还是不道德且可能面临法律后果的行为,并不建议采取不还的方式。但如果确实存在还款困难,应该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外面欠很多钱 怎么办不还
从道德层面来看,欠债还钱是基本的社会准则。不还钱会损害个人的信誉和声誉,影响与他人的关系和信任。从法律层面来说,债权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债务。如果选择不还钱,可能会面临以下情况:
1. 被债权人催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进行催收,这会给债务人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干扰。
2. 被起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一旦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而债务人仍不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
3. 列入失信名单。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对债务人的生活产生诸多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受限等。
所以,当外面欠很多钱时,建议采取以下积极措施:与债权人沟通,说明自身的困难情况,争取达成还款协议,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还款等;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根据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合理安排还款进度;努力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尽快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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