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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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没钱,可采取多种措施,如查找其其他财产线索、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没钱怎么办呢
当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没钱时,这确实是一个较为棘手的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就毫无办法。首先,申请执行人应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配合法官查找被执行人可能隐藏或转移的其他财产线索。这可能包括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资产情况。
执行法官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例如,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使其在乘坐飞机、高铁、入住高档酒店等方面受到限制。同时,还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被执行人的信用产生严重影响,在贷款、招投标等方面遭遇障碍。
此外,也可以考虑与被执行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暂时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可以协商分期还款,这样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部分权益,也给被执行人一定的缓冲时间来逐步解决债务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有固定工作或收入来源,执行法官还可以要求其单位协助执行,定期从其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
总之,虽然被执行人没钱会给执行带来困难,但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的运用,还是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申请执行人也需要有一定的耐心和信心,积极配合执行工作的开展。要相信法律的力量,坚持不懈地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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