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借钱不还起诉开庭时,需要讲述借款事实、证据情况、还款要求等方面。
借钱不还起诉开庭需要讲什么
在法庭上,首先要清晰、准确地陈述借钱的具体事实经过。包括借款的时间、地点、方式、金额等重要信息,以让法官和对方了解整个借贷关系的来龙去脉。
接着,要详细说明所掌握的证据情况。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以及对方未还款的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阐述。
强调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这一关键点,说明对方的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困扰。同时,明确提出自己的还款要求,例如要求对方归还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具体诉求。
在陈述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和条理性,避免过于情绪化或冗长啰嗦。要紧紧围绕案件的核心要点进行讲述,让法官能够迅速理解案件的关键所在。
此外,还需要注意遵守法庭的秩序和规则,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和反驳意见。如果有必要,可以针对对方的观点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和辩论,但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进行无端的指责和争吵。
总之,在借钱不还起诉开庭时,要全面、客观、准确地讲述案件相关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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