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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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利息的计算依据主要包括约定和法定两种情况。
欠钱不还利息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
在民间借贷中,关于欠钱不还利息的计算,其法律依据主要如下。首先,如果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利息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这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但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其次,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没有利息。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仍未还款,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还需注意,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总之,在计算欠钱不还的利息时,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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