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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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债权是指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社保债权则是破产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职工债权和社保债权是什么意思
职工债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职工的工资,这是职工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其次,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这些是对职工在工作中可能遭受的身体伤害或因公殉职等情况的补偿和安抚。此外,还可能包括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职工债权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权益至关重要。
社保债权,即社会保险债权,主要涉及破产企业应缴纳而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对于保障职工在退休、患病、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企业破产时,这些未缴纳的社保费用需要得到妥善处理,以确保职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在破产程序中,职工债权和社保债权的认定和清偿顺序通常具有重要地位。这是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法律通常会对其给予一定的优先保护,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破产企业的职工和相关部门来说,了解和正确处理职工债权和社保债权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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