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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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押物被拍卖后不够抵债,剩余债务通常仍需债务人继续偿还。
抵押物被拍卖不够抵债怎么办
当抵押物被拍卖但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对未清偿的债务仍负有偿还义务。尽管抵押物已被处置,但并不意味着债务就此消失。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采取多种途径来追讨剩余债务。一方面,债权人可以继续与债务人协商,寻求制定新的还款计划或解决方案,以逐步清偿剩余欠款。另一方面,债权人也可能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来追债,比如对债务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
对于债务人而言,此时面临着较大的偿债压力。债务人可能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财务状况,积极寻找资金来源来偿还剩余债务。这可能包括变卖其他资产、增加收入、削减开支等方式。
此外,如果在债务形成过程中有担保人存在,那么担保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可能需要在抵押物拍卖不足的情况下,对剩余债务承担一定比例或全部的偿还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处理方式会因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当事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各方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抵押物价值不足的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