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借钱不还的开庭中,需要清晰、有条理地阐述事实、证据和自己的主张。
借钱不还开庭需要说什么话呢
在借钱不还的开庭中,以下是一些可以说的重要内容。首先,要明确陈述借款的事实情况,包括借款的时间、地点、金额、方式等具体细节。例如:“在[具体时间],被告向我借了[具体金额]元,当时是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交付的。”
接着,要说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强调这是一个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比如:“我有[转账记录/借条/证人等证据]可以证明我确实将钱借给了被告。”
然后,指出对方未按照约定还款的行为。可以这样表述:“自借款后,被告一直未按照约定还款,经多次催要仍拒不偿还。”
强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希望法院给予公正的判决。例如:“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在陈述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清晰、准确,避免情绪化的表述。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庭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发言,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最重要的是,要依据自己所掌握的证据来阐述观点,使法官能够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自己的诉求。此外,如果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也可以适当提及,以增强说服力。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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