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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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担保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消除,时间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担保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久消除
当担保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消除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一个期限。要想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相应义务。
如果担保人是因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列入,那么在其全部履行完义务后,法院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如果担保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是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也可以申请删除失信信息。
此外,如果担保人有证据证明存在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比如信息录入错误等,可以向法院申请纠正,法院经审查核实后会及时予以删除。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担保人需要积极主动地与法院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配合,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理。同时,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间,担保人可能会面临诸多限制和不便,比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这会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担任担保人时,应当谨慎考虑并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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