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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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条的钱不还,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来追讨欠款。
打借条的钱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打借条的钱不还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还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看是否能达成新的还款计划或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请求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通过调解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解决争议。
若以上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出借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出借人需要提供借条等相关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判决生效后,如果借款人仍然拒不还款,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冻结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等,以确保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出借人在追讨欠款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导致权利丧失;二是要妥善保管好借条等证据,避免证据丢失或损坏;三是要理性对待追讨过程中的各种情况,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总之,对于打借条的钱不还这种情况,出借人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规追讨欠款,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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