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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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以至于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主动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的;4、养子女成年后,对养父母实施虐待、遗弃的。在养子女年满八周岁的情况下,应征得本人同意才可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上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我国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独生子女赡养费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独生子女赡养费标准计算方法,要根据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而定,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独生子女按照100%计算,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为法定义务,是不能免除的,且每个人的义务内容同等,但是在履行上要以赡养人的实际能力为限。另外,应该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和赡养人的经济能力。法院一般会综合这些条件来确定赡养费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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