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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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答辩状的内容包括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答辩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最后要写答辩请求、答辩意见、答辩人姓名、时间,只要符合案件事实,法院都会受理。
女方离婚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1)首先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和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然后在另起一行,点明案由。
(2)正文。主要是写明答辩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包括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的成立和现状、是否同意离婚,或者是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案持有不同意见等。要注意答辩的针对性,提出充分的答辩主张并提出有力的证据。同时,提出自己对所持异议的问题的处理意见。即主张是否同意离婚或者该如何处理子女、财产问题。
(3)尾部。首先写明答辩状所呈交的人民法院名称,一般采用:“此致:哪个人民法院”;其次,在答辩状右下方由答辩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最后注明附件内容,包括答辩状附件、物证、书证等。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加上女方的名字,财产已经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一般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法院在审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充分考虑是否有必要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方想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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