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因一方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赔偿金额没有具体标准,但应参照相关因素综合确定赔偿金额。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方式进行、场合、反映次数和持续时间。这些具体情节反映了主观恶性的差异,不同情节造成的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因此应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2、认错态度
过错方事后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事后积极承认错误,积极安慰受害人,努力获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就会减轻,容易克服。相反,如果过错方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仍然态度傲慢,无意承认错误,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一个相对容易衡量的标准,特别是考虑到我国法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较低的现实,应重点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4、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
不同性别、年龄段、性格的人对精神伤害有不同的抵抗力和恢复能力,所以同样的过错行为对不同的受害者有不同的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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