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可以确定夫妻关系破裂。在诉讼中,调解失败的,应当判决允许离婚。但是,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本规定就不能适用。分居两年的诉讼离婚条件在于是否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法院一般不允许离婚。
2、因此,分居两年后自动离婚是非法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正确途径只有两种: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通过判决或者调解向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否则,即使你分居多年,你仍然有婚姻关系。
3、此外,两年的分居必须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起连续两年。这种分居必须连续计算,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而不是累计两年;分居后同居的,应当在同居后第二天重新计算。事实上,分居并不容易证明,尤其是在证明连续性方面。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证明分居的真实性。提供合法充分的证据,如对方的租赁合同。购买合同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或证人。
4、目前,中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年被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裁定,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无论分居多少年,新的离婚平静期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协议离婚时,《民法典》规定,离婚申请可以自协议离婚之日起30天内随时撤销,30天后生效,但家庭暴力等损害对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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