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家庭情况分配财产。
如果有婚前协议,可以直接按照协议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夫妻分开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管理、用户所有;差异较大的,由多个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补偿另一方。
已登记未共同生活的,按习俗支付彩礼,或者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在离婚时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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