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判断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赡养费金额。
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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