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甲方:姓名:xxx,性别:男,出生年月: 年 月 日,民族: 住址:住xx市xxx路xxx号。
乙方:姓名:xxx,性别:女,出生年月: 年 月 日,民族: 住址:住xx市xxx路xxx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
双方自愿离婚
2、(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
婚生儿子/女儿xxx由乙方抚养,由甲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x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独立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甲可在每月的x日接孩子到其居住地,于x日送回乙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x天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3、(写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
夫妻现有住房套,坐落在 路 号,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乙方所有,由其一次性给付甲方现金万元。现有现金 万,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债务共 万元,一人承担一半。
4、双方登记离婚后,如必须协助对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双方必须支持(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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